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有哪些內容?
為推動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規范上市公司運作,促進我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2002年1月7日,發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2018年9月30日,證監會官網披露,證監會發布修訂后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為推動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規范上市公司運作,促進我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確定的基本原則,并參照國外公司治理實踐中普遍認同的標準,制定本準則。
本準則闡明了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則,投資者權利保護的實現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應當遵循的基本的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等內容。
本準則適用于中國境內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應當貫徹本準則所闡述的精神。上市公司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及治理細則,應當體現本準則所列明的內容。本準則是評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的主要衡量標準,對公司治理存在重大問題的上市公司,證券監管機構將責令其按照本準則的要求進行整改。
上市公司有哪些類型?
上市公司的類型有以下兩種:(1)債券型上市公司,即經批準后已經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上市公司;(2)股票型上市公司,即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上市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