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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就《深圳港汽車出口資助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資助對象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經營汽車海運出口業務的航運企業。《征求意見稿》提出,對經深圳港海上運輸(含滾裝、集裝箱等方式)出口的汽車,根據單個企業每年實際承運汽車的數量予以分檔資助,2023-2024年每輛分別資助800-1200元、600-1000元。單個航運企業汽車運輸應在0萬輛(含)以上。2023-2024年,該資助項目資助金額分別不超過2億元和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