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四名具體指的是什么意思?
所謂“一物四名”指的是同樣的金融產品,根據不同的使用者,不同的目的,不同的作用等,有四種不同的名字,即金融產品、金融資產、金融工具和有價證券。
以股票為例,對市場而言,股票是金融產品;對發行者而言,股票是融資的工具;對交易者而言,股票是投資或投機獲利的工具;對公司財務而言,股票是金融資產或有價證券。
至于說如何稱謂一個金融產品更為合適,要看其內涵和具體情況。
金融產品產生的原因?
金融及其產品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固有的。金融、金融市場、金融產品猶如一粒樹種,在合適的土壤和時空中,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逐漸成長起來。
金融產品是金融社會的產物;金融社會是在農業社會、工業社會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的;金融產品是由農業產品、工業產品衍生而來。
金融及其市場和產品并非虛擬也不應該是虛擬的。金融產品應由實物資產演變而來。事實上,絕大多數的金融產品都是由實物資產演變而來。以股票為例,長城有限責任公司將其1,000萬的實物資產,通過資產證券化變為擁有1,000股票的股份制企業。這樣,長城公司就擁有了金融資產或金融產品。以后該公司和金融機構還可以將股票進一步演變為股票期權、期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