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武漢市民政局_通知公告】
各區民政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民政廳關于開展首屆“湖北慈善獎”》(鄂人社獎〔2023〕26號)要求,為做好武漢市首屆“湖北慈善獎”候選對象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在武漢市慈善活動中事跡突出、貢獻較大、影響廣泛的單位、個人和志愿服務團隊、慈善項目、慈善信托。
二、獎項設置與推薦名額
首屆“湖北慈善獎”共設置四類獎項:荊楚慈善楷模、優秀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愛心捐贈企業(個人)、優秀慈善組織。武漢市推薦名額不超過15個(每類獎項的具體名額不作限制)。
三、推薦方式和程序
(一)推薦方式
各區民政部門、市直有關單位負責推薦所轄行政區域或各自領域內的候選對象,每類獎項的具體名額不作限制。市民政局不接受其它單位和個人自薦。
(二)推薦程序
1.有意參評“湖北慈善獎”的單位、個人、團隊、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首先由所在單位履行推薦、考察、公示程序。公示以適當形式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向推薦單位進行申報。
2.推薦單位依照程序初評后,向市民政局報送《關于推薦首屆“湖北慈善獎”候選對象的函》(附件2),并附推薦對象申報表及相應材料清單(附件3-10),一式三份,寄送至市民政局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
3.市民政局完成審查后,統籌考慮參評對象的慈善領域、行業布局等因素形成“湖北慈善獎”推薦名單,征求市人社局意見后報市人民政府。
4.推薦名單在市民政局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出具推薦意見,正式報送省民政廳。
(三)申報時間
市民政局受理推薦材料截止時間為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推薦。對于材料不齊全、未按規定填寫的,特別是參評材料涉及捐贈金額與提供的捐贈票據等證明不符,以及未按要求征求意見的,將退回原推薦單位補充完善,逾期未能補齊的視為無效。
四、有關要求
(一)推薦單位要高度重視首屆“湖北慈善獎”的推薦工作,廣泛開展宣傳和動員,深入挖掘先進典型,擴大活動影響,吸引各方積極參與,努力提高推薦質量。在確定推薦候選對象的過程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認真審核。
(二)各參評單位和個人應嚴格按照申報表填寫要求如實填報,提供相應材料,不得隱瞞情況、弄虛作假。參評材料中涉及的捐贈金額須與提供的捐贈票據等證明相符。
聯 系 人:石永勝
聯系電話:027-85765060
電子郵箱:404640115@qq.com
通信地址:武漢市江岸區高雄路105號,武漢市民政局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郵編430015)
附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民政廳關于開展首屆“湖北慈善獎”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及相關表格
武漢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