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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圖)
5月4日
市人社局發(fā)布
2023年十堰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資格復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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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復審方式及時間
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采取線上方式進行,考生應于2023年5月8日9:00—5月9日17:00之間,將本人有關資料提交報考單位接收郵箱,由各單位負責資格復審工作。考生提前提交無效,逾期、漏提交、錯提交均視作放棄或不合格。
如有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請在上述時間內(nèi),線上提交放棄聲明。
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考生提交資格復審資料時,在符合招聘公告的前提下,請按照順序一次性完整提交相關資料,應包含以下資料清晰掃描件或照片:
1.《2023年十堰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確認表》。
2.第二代身份證、本人簽名確認的《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3.招聘公告《崗位表》“招聘條件”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4.招聘公告《崗位表》“招聘條件”要求的相關職稱證、職(執(zhí)、從)業(yè)證等。
5.招聘公告《崗位表》“招聘條件”中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交崗位工作經(jīng)歷的有效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相關資料,其中之一即可。工作經(jīng)歷按足年足月累計,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22日。
6.已在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正式在編人員,需提交人事關系所在單位蓋章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7.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交其他相關資料。
8.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與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并錄入誠信黑名單。
(二)線上資格復審完成后,招聘單位會通過郵箱回復“線上資格復審合格”或“線上資格復審不合格,注明原因”字樣,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方式完成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面試人選缺額,結(jié)合招聘單位意見,可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不超過2次。面試時間、地點等詳見面試公告,面試公告根據(jù)工作安排適時發(fā)布。
(三)請相關考生仔細閱讀資格復審公告,按照上述要求線上提交資料,如有疑問請咨詢各招聘單位。
(四)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報名人數(shù)達到1:2及以上的招聘崗位,劃定筆試卷面成績?yōu)?20分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低于12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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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坤 責編|靜靜終審 |彭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