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各債權人:
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9日裁定受理對被申請人萍鄉市湘東區新村涵宇包裝廠的破產清算申請,并于同日作出(2023)贛0313破1號決定書,指定江西鴻天律師事務所擔任萍鄉市湘東區新村涵宇包裝廠管理人。
根據法院的指定,請你們于2023年6月8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逾期申報的,應當依法承擔逾期申報審核費及相關法律后果。
管理人聯系方式:0799-6212588 雍律師
萍鄉市湘東區新村涵宇包裝廠管理人
(江西鴻天律師事務所)
(相關資料圖)
各債權人:
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9日裁定受理對被申請人萍鄉市湘東區新村涵宇包裝廠的破產清算申請,并于同日作出(2023)贛0313破1號決定書,指定江西鴻天律師事務所擔任萍鄉市湘東區新村涵宇包裝廠管理人。
根據法院的指定,請你們于2023年6月8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逾期申報的,應當依法承擔逾期申報審核費及相關法律后果。
管理人聯系方式:0799-6212588 雍律師
萍鄉市湘東區新村涵宇包裝廠管理人
(江西鴻天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