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應該怎樣編號?
記賬憑證編號,是為了分清記賬憑證處理的先后順序,便于登記賬簿和進行記賬憑證與賬簿記錄的核對,防止會計憑證的丟失,并且方便日后查找。記賬憑證編號的方法有多種:
一種是將財會部門內的全部記賬憑證作為一類統一編號,編為記字第**號;
一種是分別按現金和銀行存款收入、現金和銀行存款付出以及轉賬業務三類進行編號,分別編為收字第**號、付字第**號、轉字第**號;
還有一種是按現金收入、現金付出、銀行存款收入、銀行存款付出和轉賬五類進行編號,分別編為現收字第**號、現付字第**號、銀收字第**號、銀付字第**號、轉字第**號。當月記賬憑證的編號,可以在填寫記賬憑證的當日填寫,也可以在月末或裝訂憑證時填寫。記賬憑證無論是統一編號還是分類編號,均應分月份按自然數字順序連續編號。通常,一張記賬憑證編一個號,不得跳號、重號。
業務量大的單位,可使用“記賬憑證編號單”、按照本單位記賬憑證編號的方法,事先在編號單上印滿順序號、編號時用一個銷一個,由制證人注銷,在裝訂憑證時將編號單附上,使記賬憑證的編號和張數一目了然,方便查考。
復雜的會計事項,需要填制二張或二張以上的記賬憑證時,應編寫分號,即在原編記賬憑證號碼后面用分數的形式表示,如第8號記賬憑證需要填制二張記賬憑證,則第一張編號為8(1/2),第二張編號為8(2/2)。
記賬憑證附件如何處理?
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一條規定,對附件應當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是:結賬的記賬憑證;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
2、一張原始憑證只對應一張記賬憑證的:將原始憑證直接附在記賬憑證后面。
3、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的,有兩種方法可以使用:
①將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后面。然后在其他記賬憑證上注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便于查找;
②將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后面,然后在其他記賬憑證后面附該原始憑證的復印件。
4、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的費用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該原始憑證由本單位保留。附在本單位的有關記賬憑證后面,給共同負擔費用的其他單位開出原始憑證分割單,供其結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