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的內容有哪些?
1,原始憑證名稱;
2,填制憑證的日期和編號;
3,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
4,對外憑證要有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
5,經濟業(yè)務所涉及的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和金額;
6,經濟業(yè)務的內容摘要;
7,經辦業(yè)務部門或人員的簽章。
原始憑證還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公章。這里所說的“公章”,包括業(yè)務公章、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結算專用章等。
2、自制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的領導人或者由單位領導人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3、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
4、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不能僅以支付款項的有關憑證如銀行匯款憑證等代替。其目的是為了防止舞弊行為的發(fā)生。
5、發(fā)生銷貨退回的,除填制退貨發(fā)票外,還必須有退貨驗收證明;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或者匯款銀行的憑證,不得以退貨發(fā)票代替收據。
6、職工公出借款憑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后。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或者退還借款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