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退市的具體條件是什么?
交易類:1、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于200萬股;2、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于每股面值;3、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市值低于5億元;4、連續20個交易日股東人數低于400人;5、交易所認定的其他行為。
財務類: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于一億元;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其他認定的情況。
規范類:1、在規定時間未披露年報或者半年報;2、財務報表出現重大差錯或者虛假記載的;3、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在規定期限未改正的;4、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發生變化的,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符合上市條件,并在規定期限內未解決的;5、強制解散;6、法院受理重整、和解和破產的;7、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況。
可能引發創業板上市公司強制退市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交易類強制退市,包括累計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標,股票收盤價、收盤市值、股東人數持續低于一定指標等;
二是財務類強制退市,包括收入和凈利潤觸及規定標準、凈資產為負、被出具非標準的審計意見等;
三是規范類強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報告發布、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等方面觸及相關合規性指標等;
四是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違法和五大安全領域重大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