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籌模式的思路是怎么樣的?
第一步,實際控制人在境外設立開曼公司,引入外部投資人或自行籌資,金額相當于境內公司的凈資產值;
第二步,開曼公司收購(或通過香港公司收購)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境內公司股權,將對價匯入境內,并將境內公司變更為外商獨資或合資企業;或者不直接收購境內公司股權,而是設立WFOE為境內公司提供壟斷性咨詢、管理等服務,國內經營實體企業將其所有凈利潤以“服務費”的方式支付給WFOE,即VIE模式;
第三步,實際控制人在開曼公司上層設立BVI公司,收購開曼公司股權或與其換股;
第四步,開曼公司向海外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請。以上是紅籌上市的基本步驟和框架,在搭建紅籌的過程中還有更復雜的細節,在這里不一一講述了。
紅籌模式有什么樣的優勢?
內地在港上市的國有企業主要通過H股和紅籌股兩種形式實現。“紅籌模式”是指境內公司將境內資產及實體業務轉移至在境外注冊的公司,通過境外公司來持有境內資產或股權,然后以境外注冊的公司名義上市。
中國移動、中海油、華潤系、華晨中國、聯想集團、招商局國際、昆侖能源……這些都是內地投資者很熟悉的企業,甚至每天日常生活中都必須要跟這些企業打交道。它們在香港市場都以紅籌形式上市。
紅籌股公司的資本運作更加自由。由于其股份在香港“全流通”,紅籌股公司可以更加自由利用股份為代價、進行世界范圍的并構重組活動,而H股公司的資產運作則要受到來自內地多個政府部門的限制。而且,因股權結構方面的差異,H股公司在國際資產并購活動中受認可的程度也遠不及紅籌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