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是先保先得嗎?
財產保全不是先保先得。根據法律規定,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均無擔保物權,按照執行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先后順序受償。因此,財產保全不是先保先得。
財產保全有什么作用?
財產保全的作用,是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后用以執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并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不當,會給當事人財產權和人身權造成損害。例如,對當事人的銀行存款全部予以凍結,超出申請人請求的范圍,會使對方當事人的經營活動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