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境外上市有什么路徑?
直接上市是以國內公司的名義向國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發行登記并發行股票,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該路徑安全且成本低,但是證監會規定了極高的上市條件,即除了需要符合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外,還規定“申請上市企業的凈資產不少于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后利潤不少于6000萬元人民幣,并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于5000萬美元”,即所謂的“四五六”規則。
當時該標準主要是針對大型國有企業,絕大多數民營企業,尤其是大量TMT行業企業基本無法滿足該條件,因而被排除在直接上市的大門外。
2013年1月1日起廢止了83號文,并且取消“四五六”規則,雖然對規模相對較小的民營企業境外直接上市打開了大門,但由于外商投資產業限制、雙重監管、股權流通性、審批時間、公司治理要求、公司證券法律制度和會計規則銜接等因素的影響,民營企業目前依然青睞于紅籌上市模式。
紅籌模式有哪幾種方式?
紅籌架構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股權控制,一種是協議控制,也就是大家常聽到的VIE架構。簡單說一下這兩種模式,股權控制架構就是用境內公司去注冊離岸公司,然后再通過離岸公司收購境內公司的權益來達到上市。而協議控制架構是指用協議安排控制境內的公司,不需要像股權控制架構那樣收購實體股權就可以取得經營實體的方式。